也许是性格所致,也许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,从小我就喜欢文字,喜欢借文字来释放自己所有的喜怒哀乐、爱恨情仇……
忘不了幼年和三姐抢书看的日子:从我初识一些文字起,我就开始和三姐抢书看,看那些早就没有封面,甚至“缺胳膊少腿”的,也不知道三姐从哪里借来的各种武侠小说、神话小说、侦破推理小说等等。那时候的我生活的最大的乐趣,就是从三姐的手里抢过一本又一本的小说,然后“占为己有”、霸道地阅读,直到自己囫囵吞枣地看完了整本书,才肯还给“望眼欲穿”的三姐。从来没有问过三姐当年的感受,我想那时候的她一定恨死了我这个蛮不讲理、霸道、自私的小妹吧?可是谁让她大我6岁,谁让我是她最小、最爱的阿妹呢?
忘不了一次次被人“扫地出门”的尴尬:稍大一些,三姐出嫁了,我就顺理成章地把“黑手”伸向了三姐夫家邻居的家,一次次地向他们借书,不,更多时候我是硬生生地从人家的手里把书“抢”过来:“我这本给你看吧,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爱看我手上的这本书,不信,我们交换着看?!”因为人小,因为是邻居,所以他们从来不和我计较,因此我总是一次次地“得逞”,从而不到几个月时间,我就看完了三姐夫所有的左邻右舍家里的各种书籍或杂志!以至后来我们一到他们家,他们就告诉我:“阿清,你以后就别来我们家了,我们家真没有书了,你去别人家看看吧。”这时候的三姐总是看着我又嗔又笑:“你看,你看你这个小妮子,这下大家都怕看见你了!阿妹啊,我真服了你!”
忘不了那段最美的“何妨一下楼”的日子:转眼间,我读初中了,离开家乡了,我开始向外地的同学、老师借书。只要是没有作业的日子里,我总是心无旁骛地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或者写信,终日与文字为伍,甚至不爱和家里人说话,更不要说和玩伴们去玩了,尤其是当我们家买了黑白电视以后,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在房间里看书、写字,写字、看书,而从不过问只有一墙之隔的隔壁正在上演那时候非常流行的《射雕英雄传》和《华山论剑》!大部分时间里,我甚至不轻易下楼,除了吃饭,所以父亲总是既爱又恨地称为我“何妨一下楼小姐”,要是父亲还在世,他一定知道我这是典型的“宅”,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,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“宅女孩“!有段时间父亲甚至担心我是否生病了,否则为啥要这样把自己埋没在书堆中,而不下楼去过正常的日子!担心不已的父亲总是在傍晚时候就说动我出去透透气,担心我闷坏了,他还经常说动我的同伴们来找我玩,带我去散步。可是我总是很少和她们一起去玩,不愿意“浪费”时间去散步,而更愿意把自己置身于书籍的海洋里,快乐地徜徉在由文字构成的或惊涛骇浪或婉转迂回的世界里!
忘不了“忙里偷闲”读书的日子:转眼就大学毕业了,然后结婚、生子、教书、操持家务,即使是在最为困难的日子里,我还是不忘来到这学校当初破烂不堪的图书室里看书。那时候的我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、教3个班级、当班主任还兼女生管,过的是不分黑白、无比忙碌的日子,老公经常说我是“日理万机”的王总理!那时候的我要是哪天得个有空闲坐下来看看书刊杂志,哪怕只有一节课的时间,我都觉得特别特别放松,那段“挤出来”的看书时间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光!
忘不了与文字“厮守”的日子:渐渐地,孩子长大了,入园了,我重新找回了大把的时间,“重获新生”后的我又开始与文字“耳鬓厮磨”、纠缠不已——我借阅学校的杂志,借阅好几个同事的杂志……我好像又重回当年被人烦、让人恼的日子,而我总是皮厚三尺地、一次次冠冕堂皇地如孔乙己般强词夺理:“书,非借不能读也!”一席话,让同事语塞,而自己却一边偷着乐!
忘不了与“油墨”馨香纠缠不清的日子:2008年元旦,当我第一次订阅了自己最为喜爱的《青年文摘》后,从此我就沉浸在那油墨香中再也不愿离开——我总是把新到的杂志放在床头,每晚睡前总是习惯性地抓起枕边或者床头柜上的刊物,然后就和文中的人物一起感受或感人或震撼的文字,每每忘记时间,忘记自己……然后一天就这样无憾、完整地阖上眼帘,美美地睡去;每当清晨醒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继续昨晚未尽的文字,与书中人一起流泪、一起欢笑,然后在沁人心脾的书香中翻开一页崭新的美丽篇章!……当我有一天看到自己的床头和床尾都摆满《青年文摘》和《婚姻与家庭》的时候,突然我有种无以言说的幸福感充盈心间——此生可以不要豪宅,更可以不要名车!我只要,只要有爱书不离左右,此生何求?
忘不了敲打文字的美好日日夜夜:2007年那个秋天,在我拥有电脑的第N天,我就在键盘上敲下了这么一行字“曾经以为我会忘记,曾经以为我会放弃......多少年后,我依然钟情于文字,依然割舍不下那份对文字的热爱,我喜欢琢磨自己的文字,更喜欢品味他人的文字......”是啊,事隔多年,我依然无法忘记自己的最爱——文字,这个自己用以与世人沟通、与世界交流的最直接也是最有力的武器之一!
从2007年8月31日起,我不光光用眼睛来品读、欣赏文字的魅力,我还喜欢用自己稚嫩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欢乐与悲伤,因为文字始终是我最初也是最后的心灵栖息地!特别满足与为文字为伴的日子——每个悠闲的午后,为自己沏上一杯花茶,在悠扬的音乐声中敲下一段或喜或悲的文字,一次次地把自己的细细密密的心情诉诸于零零碎碎的文字,自己被文字感动着,文字更拨动了自己心中那根最为敏感的心弦!……
此生的我贫寒一生也好,富贵一时也罢,唯一抛舍不下就是对文字的挚爱与偏执!但愿此生就这样与文字纠缠不清,缠绵到老……
◆记忆中的牛排◆
牛排,只要一次,我就记住了它,并且爱上了它。我爱上的不仅仅是牛排本身,而是它带给我的美好。
记忆中,第一次吃牛排是1996的国庆期间,一个星期天的傍晚。
那天,我最好的大学同学之一——云儿,她请我去玩。那是真正意义上的请,那个下午到晚上所有的费用她都包了,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张开嘴巴——吃。
那天我们和她的表姐、表哥,玩了一个下午,也吃了一个下午。
傍晚时候,云儿就建议去吃牛排。长那么大,我第一次听说“牛排”这个词,我真的想像不出牛排到底是什么样?
多少年过去了,但是曾经发生在福州东街口的一个叫做“贵族牛排馆”里的记忆,依然历历在目,因为它给我带来的是颠覆性的震撼——视觉上、感官上、味觉上、心理上的多重震撼。
当我们3个人(她表哥有事,提前走了)跨进那个“贵族牛排馆”的时候,我的脑海瞬间被清空了,那时候只有一个感觉——刘姥姥进大观园,因为眼前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,让我局促不安,让我拘谨无比,让我忐忑不安……
那是一个非常宽敞的,装修也挺奢华的大型牛排馆,四面墙上都是镜子,所以到处都非常亮堂,正是这触目所及的亮堂堂更加深了我的自卑——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自己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孤陋寡闻,而感到手足无措。在这样一个见所未见、闻所未闻的场合,在农村呆了一辈子的我显得那么局促,那么茫然不知所措。
看着云儿和她表姐非常娴熟地摆弄着餐桌上的东西,我傻眼了,我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,或者不该做些什么,我更担心因为自己的不懂礼仪而让云儿难堪、下不了台,那将会比我自己出洋相更让我难受。
多亏我的云儿,真正是位少见的、善解人意的好女孩,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我的局促与不安,她站起来若无其事地“代办”本该要我自己动手的事情:她微笑地给我铺好餐巾,她熟练地帮我摆好眼前的餐具,她还一再交代我:“阿清,没事,不要老是看别人,你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怎么做,不要太拘谨,没有人会在意你的,真的,放松点。”
我怎么能放松下来?因为我觉得到处都是明晃晃的镜子,四周都有很多、很多双眼睛在嘲笑我:“乡巴佬,不懂事;乡巴佬,没见识。”坐在靠背椅上的我,紧张极了,拘束极了,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放在哪里才合适?
很快,服务员就给我们上菜了——首先是开胃酒,云儿压低着声音告诉我:“这是香槟,吃牛排前一定有的开胃酒,一般来说要先喝它,然后再吃牛排。”
她边说边很优雅地抿着高脚杯里的香槟,而我只能“依葫芦画瓢”,动作笨拙地学着她。但云儿却丝毫没有嫌弃我的意思,她一直在用她的动作,她的轻声细语在告诉我该怎么做,让我放松点,别太拘束。
很快,氤氲着热气、香喷喷的牛排就端上来了。
云儿,我最好的朋友,她不是自己先吃,而是把属于我的那客牛排小心翼翼地移到她的面前,帮我一块块地切好,然后手把手地示范“左刀右叉”,教我怎样吃牛排。
活了20多年的我,第一次知道,有种美味叫做牛排;十足的乡妹子的我,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,有种礼仪叫做吃西餐;打娘胎起,我第一次知道,有种自尊叫做被人呵护……
我生命中的第一客牛排,其实完全就是云儿全权代理的,而我唯一要做的事情,就是把眼前盘子里,云儿已经切好的牛排、以及意大利通心粉等食物送入口中即可……
我那细心而又极其善解人意的云儿啊,那天你的表现真的是完美极了——是你用善良与细心,机智地避免了我第一次进西餐厅的洋相倍出;是你用体贴入微,圆满地呵护了一个农村女孩的极度自尊与自卑;是你用微笑与宽容,谱写了一曲充满美好与温馨的的我人生的第一客牛排的回忆……
正是因为这一客牛排充满太多太多的感激与感情,所以多少年过去了,我依然对记忆中的牛排念念不忘,因为我那天咽下的何止是一客9分熟的牛排啊,那分明是云儿一颗无比晶莹剔透、冰雪聪明的善良之心!
……
多少年过去了,只要我看到“牛排”二字,我就会想起我的同学,我的云儿,因为就是那客特殊的牛排,让我真真切切读懂了一个女孩的善良与美好,读懂了一个都市女孩难能可贵的真、善、美!
一客牛排,就足以永远唇齿留香,你信吗?反正,我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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