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是一部厚厚的辞典,“故乡”这个词在我12对肋骨上,诠释着三种含义:一个是自己的出生之地——大巴山南江,另一个是生活与工作之地——粤北清新,还有一个则是我灵魂的家园——文学。
掰开“故乡”这个词,那里面有绵延的群山、清澈的流水;有青瓦之上,风雨中葱茏的炊烟;有紫色扁豆花,在院落中摇曳;有丝瓜蔓藤顺墙,翻进别人的家;还有散落于阳光下爬上屋顶捣鸟巢时被踩碎的瓦……
“故乡”这个词,交织着爱恨,具体又抽象。或者就像其它文字里说的,大多时候是靠记忆来支撑的。我们眷恋着自己的故乡,或魂牵梦萦之,或把酒畅谈之,或迎风遥望之……那里,有圆圆的月儿,柳笛吹响的童年,有我们心底最深最纯的记忆。
可是,和我一样,许多人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故乡。他们一边深恋着故乡,一边在异乡勇往直前地、一厢情愿地、苦累不辞地开创着自己的天地。故乡,在他们心中,如同山边那抹温馨的晚霞,在黑夜里用它轻轻擦拭自己的伤口。
马尔克斯说:没有亲人埋葬的地方不能被称之为故乡。但是,现代人不断离开家乡,被命运抛到各地,死于各地,埋葬于各地,因此,“故乡”这个词变得越来越可疑。人一辈子,不能也不可能只有一个故乡呀。至少我不甘心这样,所以我从未停止寻觅的脚步。我把我一路经过的每一个驿站,都当作了故乡。
当现实的故乡不能给我抚慰的时候,我就回到文字的故乡。因为,那里有一片四季繁茂的水草地,散发着芬芳,沁人心脾,恬淡馨香……我总能从那里得到我想要的温暖与力量。
“故乡”这个词在时光深处,散发着柴草的气息,泥土的清新,以及野菊花和牛粪的味道。作为一个句子的宾语,它永远跟在及物动词“寻找”的后面,有时那么近,有时又那样远。由此,衍生出了生生不息的“游子”和吟咏不完的“抬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”……
或许人生来就是一棵行走的树吧,向着梦想和远方出发。既然如此,何必叶落归根,何必狐死首丘?走过,皆为故乡。当我站在任何一个地方的高地,向西南远眺的时候,一定是在望着大巴山的故乡!
(此文已载2010年3月23日《巴中日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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